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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亓官彦脸瞬间黑了,连那通明的灯火都照不亮。

一下子,莫之阳知道大事不好,赶紧摆手对老者说,“不了不了,我们不要糖人儿了,不要了。”

说着,拉起亓官彦就离开,这大金毛的脸色,比锅底还黑,这怕是要咬人咯。

后边三人听到这句话,就憋着笑,尤其是何统领,憋的脸都红了,只能捂着嘴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那老者还有些奇怪,在后边喊道,“哎,这位老爷,真不给你儿子买个糖人吗?”

本来亓官彦被莫之阳拉着已经走开好几步,听到那老者喊,自己个肺都气炸了,也不管后边,直接拉着人快走几步。

莫之阳松口气,得赶紧把人拉走,否则指不定要出什么事。

可是再走几步,两个人突然停住,亓官彦终究是忍不住,转身朝摊子走去,莫之阳挠头,赶紧追上去:这下大金毛要发癫。

老者原本还以为这生意没了,正想招揽下一个,就看见之前那位老爷回来,笑得山羊胡也动起来,“老爷,您还是要糖人是吗?”

亓官彦没回答,突然伸手就把人摊子掀翻:“那是我妻子。”

周围的人都给吓傻了,连着高五分他们也都怔住,这动静更是吸引不少赏灯人的目光,看着狼狈的摊子,一脸怒意的一位公子,还有错愕的老板。

知道大金毛会生气,但真没想到他会掀人家摊子,莫之阳赶紧上去,一个熊抱束缚住他的手脚,确实怕他动手打人,“乖啊,我们回去,走走走!”

“这是我妻子!”亓官彦说着,宣誓主权一般紧紧搂住他的腰。

“夫君夫君,我们快回去快走好吗?”这人越来越多,跟看猴儿似的看着他们几个人,莫之阳觉得尴尬,大金毛也不嫌臊得慌。

只能顺着他的话说,边哄着人边拉着人走,“夫君我们先回去好吗?乖啦乖啦!”

这几声夫君,到真把大金毛的毛的顺好了,乖乖听话被人拉着离开事发现场。

高五分赶紧上前,拿出一锭银子递给老板,“这是点补偿。”

老板看见这银子,倒也愿意息事宁人,却还是嘟囔一句,“可不就像爹爹儿子嘛。”

这话还是被没走远的大金毛听到了,一听到这话,直接炸了又想折返回去,硬生生被莫之阳拉住,“夫君夫君,我们往那边去,那边热闹。”

此事,惹起亓官彦心病,好几日都闷闷不乐,还是正月二十那一夜,莫之阳缠着他许久,他才愿意说。

“我如今三十有一了,你也二十,你三十,我便四十一,我怕比你先去,护不住你,叫你一人在浊世孤苦。”第一次,这是亓官彦第一次觉得有心无力。

冬夜里,承乾宫明明很暖和,但自己觉得心冷,紧紧搂着怀里的人,一声声唤着阳阳。

“陛下去哪里,我便去哪里,生死不离,不是拜堂的时候说过了吗?”莫之阳搂着他的腰,脸颊在他下巴轻蹭,“我的任务就是保护陛下。”

亓官彦却觉得,若真到那一日,自己会舍不得。

见人不回答,莫之阳继续说,“其实陛下不必担心,你我在一起便该欢欢喜喜的才是,若为这些事情不高兴,那多不好啊。”

“阳阳说的是。”亓官彦心一松,也觉得:人生短短几十年,自己有幸得了这个宝贝,就该好好珍惜才是。

五年后,是嘉成十一年,刚入夏,才露尖尖角的荷叶叫醒玉蝉,吱呀晃动,挥毫一抹盛绿。

这宫里也多了生机,是一个才三个月大的小婴儿,那婴儿是敬皇叔的孙子,是过继到亓官彦膝下,好好培养继承大统。

这孩子天资聪慧,骑射读书都是一点就透,难得是仁心,能体察民情,亓官彦对他很满意,在十三岁后,就立为太子。

太子知道自己的身世,父皇并未故意瞒他,旁支过继来当皇帝,但都是亓官家的人,一脉相承。

至于,为什么父皇不自己生一个,起先太子还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小暗卫不能生。

那个小暗卫,是父皇的心头宝,但小暗卫也乖巧,就是贪吃。

记得十岁那年,他想吃牛乳糖,自己偷偷拿一个给他,结果小暗卫吃后牙疼一个下午,那一次父皇真的生气,让自己在承乾宫外跪了一个下午。

父皇在寝殿内哄小暗卫,轻声细语的,跟小祖宗小心肝一样宠着,父皇是真的爱他,那一刻太子感慨:原来愿得一心人是真的啊。

不过事后小暗卫还特地偷偷给自己道歉,说是他贪吃,却害自己,但想想这也不是大事。

自己十九岁后,父皇初雪那一日,带着小暗卫去看雪,不小心感染风寒,那一病连带着身子也垮了,一直挨到初春,陪小暗卫看过一次桃花,便再也起不来。

太子记得,那还一日桃花开得最艳丽,承乾宫跪满大臣,父皇躺在床上,小暗卫在床边两人十指相扣。

“阳阳.....”亓官彦终究是老了,手握着他不肯松开,眼眶通红欲言又止,想说的话,梗在喉头。

莫之阳知道他要说什么,于是主动躺到怀里,搂住他的腰,“陛下,带我一起走吧,说好的生死不离,君无戏言才对。”

“好,好!”亓官彦舍不得剥夺他生存的权利,但他主动提出,那就自私一回。

宫里哭声起,大家或真的或假的都在哭,作为太子,有很多事情要做,首先登基处理朝事,稳住重臣。

守灵那一夜,新皇悄悄的去看了一眼棺材里的两个人,小暗卫乖顺的窝在先皇怀里,有些感慨:先皇这一世离经叛道,为一个小暗卫,遣散后宫,这一世都跟宝贝似的宠着他护着他。

但一个帝王居然收获了真情,实在令人羡慕。

新皇想想,自己没有先皇的这运气,还是乖乖的做一个好皇帝吧。

人这一世得一人就够了。

你别碰我耳朵呀!(一)

这个世界各种动物和平相处,大家隐藏好自己的耳朵和尾巴,以人类的面目出现,上学工作。

但地下一个角斗场里,呼声越来越高,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场下那两个人身上。

一个塔山似的高壮,头上熊耳朵已经露出来,另一个人在他面前显得娇小无比,一米七七的身高,黑色卫衣连同兜帽一起带着,让人看不清样貌。

场上贵宾席的地方,坐着一个无比俊美的男人,看起来有一米八九,身形比例极佳,虽然穿着西装,但身材极佳。

你看不出他是什么动物,但是其他普通的人看了,莫名有种想要臣服的感觉,最反差的是,他腿上坐着一个小奶娃。

小奶娃皮肤白皙,头发也是银白色的,露出两只狼耳朵,张嘴时能看到小尖牙,幼崽时期,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外观,但五岁能把尾巴收起来,已经很不错了。

“你还是回家吃奶吧。”熊耳朵的男人,看到身材瘦小的对手有些不屑。

娇小男生没有回答,微微退一小步,右手握拳,可食指和中指的指缝里,夹着一块刀片,刃似欺霜。

棕熊嘶吼一声,也算是壮声势,双手扯了扯双节棍,心里猜测,一下就能把人打死,想着挥着棍子朝他的面门过去。

黑色男人动作非常敏捷,而且极快,一闪身,快到大家都只能看到一个残影。

棕熊一棍子挥空,但是手肘却传来痛感,一转头就看到那个男人,夹着刀子刺进手肘处,明明熊的皮,哪怕现在是人形态,也比其他动物坚韧,却能轻易被割破,瞬间血流出来。

一个回合交锋,棕熊就伤了一处,可那个娇小男人却毫发无损。

贵宾席上的男人眼睛一亮,这个人的身手非常好,而且速度极快,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

但这一下,也彻底把棕熊激怒,突然暴起,利用自己身形高大,一个拳头朝他打去,还真是沙包大的拳头。

娇小男人不慌不忙,微微弯腰,避开拳头,左手一下握住他的手腕,四两拨千斤般的把拳头推开,然后速度极快的朝前跨一步,右手举起轻轻一挥。

喉管的血一下子就溅出来,也溅到娇小男人身上。

这下在上头看的人都沸腾起来,本来以为是绝杀,没想到居然被反杀,结果叫人大跌眼镜。

但惊呼一阵,都又噤声,一起朝着贵宾席的男人看去,谁都得给这位谭先生面子。

谭先生抱着小奶娃站起来:“把帽子摘下来。”

场上的娇小男人闻言,很听话的跨过地上的尸体,走到贵宾席前,在所有人面前摘下黑色兜帽。

“兔子,是兔子?”“怎么是兔子?”

场下的人,在灯光下显得这样人畜无害,一头软软的栗色头发,两只兔耳朵长出来,一只竖起来一只耷拉着,白色的绒毛粉色的肌肤。

看起来娇小,长得也可爱,圆滚滚的眼睛是栗色的,此时笑得像太阳一般灿烂,忽略他左脸颊被溅上的血迹,就是一只软萌可爱的兔子精。

谁说兔子不能大杀四方?

莫之阳笑得可爱,看着台上的男人,这一次的任务有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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