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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歌厉以陌 第三百零四章俗套的狗血故事

作者:佚名 分类:女频 更新时间:2025-08-14 16:27:06
顾清歌的猜测没错,三天后,那个让她感觉很奇怪的王芳的确再次出现在了事务所里。


不过这次凯文不在,他有个案子需要跟进,带着人出去了,负责接待她的,是顾清歌这个本来应该很忙,可是因为帮倒忙被留在了公司看守的老板。


在外人面前,顾清歌还是很能收敛好自己现在那个猫嫌狗厌的臭脾气的。


她笑吟吟的请王芳坐下,又让秘书去给她倒茶,直到手里的茶杯的热气都消散得差不多了,顾清歌状似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王芳已经不再发抖的手,轻声说:“请问我有什么是可以帮你的吗?”


跟三天前的匆匆一见相比,今儿这么面对面的坐下来了,王芳给顾清歌的感觉更奇怪了。


而且她的脸色明显比那天还要差,一点儿血色也没有,就跟吸血鬼在脸上披了一张人皮面具似的,眼下青黑浓重,面色煞白,嘴唇也透着抹不开的乌黑,哪怕能看出来她已经努力在试图露出一个微笑,可是给人的感觉,却怪异得像在目睹一场鬼片的拍摄现场。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糟糕。


而且进门的时候,顾清歌就注意到,她的手一直在发抖,行走的动作也不算利落,仿佛就跟在隐忍着什么痛苦一样,僵硬得厉害。


从事刑事案件多年的经验让顾清歌感觉,眼前这个人即将要说的,也许是很重要的事儿。


起码已经重要到她难以维持自己的仪态了。


王芳坐了这么一会儿,情绪已经缓和了不少,就跟知道顾清歌这么半天不说话,就是为了让自己调解情绪似的,她感激的看了顾清歌一眼,低声说了一声谢谢。


顾清歌微微挑眉,笑而不语。


王芳握着水杯的手指紧了紧,就跟做了什么艰难的决定似的,好半天才哑声说:“我来,是想要打官司的。”


顾清歌了然的点了点头。


这儿是律师事务所,在这儿工作的,都是律师,干的就是打官司的活儿。


来这儿除了打官司,还能做什么?


不过她还是耐心地问:“我可以问一下,是什么类型的官司吗?或者说,你遇上了什么不得不打官司来解决的麻烦?”


说到麻烦两个字,王芳的神色明明一变,眼里一闪而过的,除了怨恨还有恐惧。


不过在顾清歌温和得没有半点攻击力的微笑中,她还是咬了咬牙,低声说:“我想要告我的父母,还有我哥哥,以及……”


她痛苦的停顿了一下,然后才说:“还有我名义上的丈夫。”


王芳的故事,说起来其实很老套,可是也很狗血。


她出生在一个很偏僻的山村,那个地方,偏僻到连地图都找不到地标。


那样闭塞的一个地方,重男轻女这种糟粕思想的存在,几乎是必然的。


她不到十七岁的时候,家里的人为了给她哥哥娶媳妇儿存够彩礼,就把主意打到了她的头上,想要把她嫁给另外一个瘸腿的男人,用嫁她得到的礼金,来给她哥哥娶老婆。


虽然打了礼金的幌子,可是说到底就跟卖女儿没有区别。


不过在那个地方,大家似乎都是这么做的,所以除了当事人王芳自己不乐意之外,别人也不觉得这样的安排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不过那个时候王芳还是太小了,也太年轻,低估了那个山村的人的愚昧跟自己父母的心狠,虽然已经竭力反抗了,却也没能逃过这样的命运。


她不得不嫁给了那个瘸腿的老男人。


那个男人大她十一岁,跟她结婚后,对她也并不好。


动辄破口大骂,时不时的更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就对她大打出手。


王芳怀孕了的时候,这样的噩梦也没有结束。


她的第一个孩子,就是被那个男人生生打掉了的。


因为孩子掉了,王芳在那个家里的日子过得越发艰难,到了最后,几乎是过不下去。


她动过逃跑的心思,可是不管怎么做,最后都会被找到,被抓回来后,等待着她的就是一场更加暴力的家暴。


就这种情况下,王芳还是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因为第一个流产了的缘故,她怀第二个的时候,她所谓的婆婆就不让那个男人打她了,这也给了王芳喘息的机会。


就在她几乎以为自己只能认命了的时候,那个山村里来了一队支教的学生。


那些学生来自距离很远的大城市,随便身上穿戴的一件东西,都是村里人从未见过的存在。


王芳的年龄其实跟那些学生差不了多少,却只能在这里苟延残喘的活着,跟行尸走肉没有区别。


那些支教的学生在村子里待了快一个月,王芳因为年龄很小,还有有心跟这些人结交的缘故,跟他们还算熟悉。


最后借着这样的关系,王芳对支教队伍中的一个男生提出了想要跟着他们一起离开这儿的想法。


王芳过的是什么日子,这些人都是看到了的。


所以那些人几乎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她的请求。


接下来的事儿就很顺利了,他们离开的时候,王芳趁着天色还早,混进了他们的队伍,在这些学生的帮助下,逃离了那个山村。


她害怕被抓回去,所以跟那些学生分开后,就尽可能的往远处跑,没有目的地,就是哪儿远,就往哪儿跑,只要不被抓回去,她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可以。


这时候,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六个多月了,可是因为身形瘦小跟常年营养不良的缘故,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最后她跑到了南方的一个小城市,在那个城市里找了一个洗碗工的工作,慢慢的在那里定居。


王芳很有语言天赋,再加上年纪小,接受新事物的本能也很强,所以在打工的期间,她还在夜校旁听。


直到孩子生下来之前,她的英语就应该很不错了,可以说比很多一直在学的人强很多。


孩子生下来,王芳是不想养着的。


这个孩子只要她一看到,立马就会想起自己当年的痛苦,还有那段没有光的日子,再加上当时被外边的花花世界迷了眼,王芳一心一意的想要出人头地,根本就不可能让不到十九岁的自己养着这个孩子当单身妈妈。


所以孩子满月后,她就找了一个观察了很久,据说还不错的福利院,把那个孩子连带着省吃俭用了很久才存下来的五千块钱,放在了福利院的门口。


之后的事儿,就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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