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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 13-18

作者:弄雪天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5-19 21:37:37

第十二章 怒怼

听了项君一番话,乔军登时气道:“你胡说什么,又是什么样子,怎能如此诋毁弟妹,枉费弟妹她,她,哎,你可是有妻子的人,别在外面胡搞……”他终究是敦厚人,有口德,没有指着谢冰心的鼻子骂。【..】

不等他说完,也不能那人反驳,方若华已经慢慢走上前,站在项君和谢冰心面前。

项君一愣:“你是?”眼前的女人实在很眼熟,只是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在哪儿见过!

乔军:……

谢冰心本能地扯住项君的衣角,也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一种危机感,这其实是件很奇怪的事,她是阳城名媛,家世虽然一般,但论起才气容貌,整个阳城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强的,不知多少年轻的贵公子以和她约会为荣,什么时候和女人站在一起,会轮到她有危机感?

来到民国以后,方若华很喜欢如今常见的上衣下裙的服饰,但更偏爱旗袍,她以前在家里时就喜欢,但那时候家境只能算普通,买不起手工订做的高档货,现在可不同,他们一家子,三个人都痛痛快快地过了把瘾,各种传统服饰尽情穿戴一回,今天她就穿了件改良的旗袍裙,银灰色的,一直拖到足踝,腰身细得很,上面绣了大片大片的鸢尾花,配她脖子上的鸢尾花吊坠,越发显得身段窈窕。

真正比容貌,方若华的确没有谢冰心那么漂亮,但女人的美,有时候并不只在皮相。

谢冰心身穿洋装,但她是娇弱的,卑怯的,容易让人怜惜,却并不像眼下的西方女子那般放得开,于是这洋装便成了噱头,不说不伦不类,也不大切合。

方若华穿旗袍,但她穿得大大方方,就站在那儿,腰梁挺直,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质,说不出来,和现在大部分的女子不同,不是传统女人的守旧,也不是西洋女子那种豪放,很独特,是自然而然地自信大方。

顾长生想,似乎方家人都一样,和别人比,他们活得痛快,没有国内老百姓那种压抑感,像自己这样出身的人,自以为见识高远,但依旧看不清前路,迷惘而痛苦,可他们不一样,他们的眼神明亮透彻,永远充满自信,对待地位卑下者并不高傲,对待身份尊贵的也不自卑,仿佛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安全的,温暖的,让人向往!

因为有这样鹤立鸡群的气质,人们的视线总会追逐他们的身影。

方若华叹了口气,这会儿项君已经反应过来,“你是……方若华?你出来了?”

说到底,他和原主做了多年夫妻,不知是什么缘故,方若华和原主看起来便是同一人,气质再不同,容貌分毫不差,项君乍一看没认出,也不可能永远认不出。

这一认出人,先是惊艳,他大概没想到自己的妻子还有这么漂亮的时候,随即警惕,目光湛湛地瞪过来,不自觉护谢冰心护得更严密些。

“不必紧张。”

方若华轻轻笑了声,似乎有些薄愁,有些落寞,却是腰梁挺直,颇有一些铁骨铮铮的味道,“子南,你我二人夫妻多年,可惜你还是不知我,你说和我在一起,就像和一根木头在一起一样……多可笑,木头能日日夜夜照顾公婆,还有项公子你,能为了给你筹学费,生活费,日日做针线活,寒冬腊月还帮人洗衣服,劳累过度落了胎也不敢说,只怕耽误你读书……仔细一想,到还真像根木头,也罢,你说什么是什么好了,谁让当初我落难,得了婆婆一饭之恩呢?”

项君平日也是能言善辩之人,可不知为何,面对眼前的方若华,却不自觉有点儿心虚气短。

“有一点,我却不敢苟同,我方若华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女子,但也有骨气的,知道什么是是非曲直,更做不出背信弃义的事来,不为你项子南,只为大义所在,孙家便是将我扒皮抽筋,不该说的,我自认为也能做到一字不漏,这一点无需你项子南相信,凭心而已!”

乔军眼睛一红,越发无地自容,高声道:“方小姐高义,我们都铭记于心,你放心,要是子南对你不好,伤害了小姐,我就是豁出命,也要为你讨回公道!”

“乔大哥言重了。”

方若华摇了摇头,看项君一脸木然,目中露出几分愤怒又看了一眼谢冰心,只觉得她再怎么装怎么忍耐,那股敌意却还是隐藏不了。

谢冰心轻咬着嘴唇,抬起头,满脸的坚定:“方小姐,你肯定是误会了,你被孙家的人抓了去,子南也很担心,可他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就是再担忧,也要为组织考虑,只能痛下决心,舍己为人……”

“嗤!”

方若华一张嘴笑出声,眼角眉梢间也不免露出一分轻蔑,只淡淡地道,“是,他顶天立地,所以哪怕他连累我被抓受刑,日日苦熬,看不见天日,看不见未来,我也心心念念想着他,只盼他平安无事……他也的确是平安无事,一边谈情说爱,和谢小姐互诉衷肠,一边还要考虑怎么暗杀了我这根木头,以绝后患!”

项君登时满脸通红,瞠目结舌,谢冰心脸色也变了变,还想说什么。

不等他们开口,方若华就抢先道,“行了,项公子也不必多言,君既无心我便休,既然你已经和我,不对,是从来和我没有感情,那咱们就离婚,如今都民国了,男女离婚不算常事,却也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丑事……还请顾公子和乔大哥,为此做一个见证。”

说着,方若华从手提袋中取出笔记本,拿出钢笔,递给顾长生:“不知道能不能请顾公子为我们二人写一封离婚书?”

她对此时的规矩,到底是不怎么清楚。

顾长生盯着她半晌,抿着嘴唇,始终一言不发,低下头慢慢写道:“方氏若华,自十六岁嫁项君为妻,至今四年,期间孝顺公婆,操持家业,绝无过失,今项君移情别恋,故二人协议离婚,从今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第十三章 离婚

方若华面无表情地拿过笔,认认真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递给项君。【最新章节阅读..】

项君一愣,略有些迟疑,他以为自己应该欣喜若狂,很早以前他就想过,无论如何都要和方若华离婚,那是他的枷锁,是他最厌恶的人,只要能离婚,让他做什么都愿意,只可惜他项君不能不顾老迈的父母,不敢违背父母的意愿。

现在如愿以偿了,可却感觉心里涩涩的,有些古怪,尤其是一转头,见乔军一脸愤怒,顾长生眼神冷漠,他就不免心下一沉。

事情不对,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不是应该高高在上地休掉方若华,告诉她,他们两个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方若华不是该痛哭流涕,苦苦哀求?

……她都被抓了,为什么不去死?

这些心思都见不得人,项君一点儿也不想承认,他心里有一种隐秘的期望,就是方若华挨不住刑,在大牢里招供,出卖了自己,那他现在就能占据道德制高点,和冰心之间再无任何阻碍。

“你要还是个男人,就赶紧把离婚书签了,看看谢小姐,眼泪都要掉下来,你就放任你的救命恩人一直做一个勾引别人家男人的贱、货?”

谢冰心脸色煞白,呜咽了声,浑身颤抖,大声吼:“你胡说,我不是!”

说完转身就跑。

项君咬牙,脸色难看之极,怒瞪了方若华一眼,飞快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拔腿追了出去。

乔军脸色大变,气得简直想把这混球痛揍一顿,绞尽脑汁想安慰安慰若华,却实在没法开口。

方若华自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伤心,长长地吐出口气,同样认真地签名。

幸好一切顺利,很简单的离婚书,只剩下登报,二人婚姻就算彻底终结。

她忽然觉得有点儿好笑,似乎她这阵子一直在离婚,刚才那一通怒叱,把早就积压在心里的憋屈,郁闷都给发泄出来,痛快极了。

她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放得开,可能是离开原本熟悉的环境,身上的包袱都被卸掉,自然就变得放得开,也敢大声说话了!

“呼!”

以前老觉得生活平平淡淡,像她这样平凡的人一辈子也不会经历大风大浪,现在却觉得以后说不定要狂风骤雨都享受一遍。

也没有不好,平淡的日子过得,不平淡的也能过,一家人在一起,什么样的生活都很好。

从酒店出来,方若华顺手买了一份报纸,两份杂志,从刚才开始,直播间就安静得很,静悄悄一片,此时忽然一下子就爆炸了。

“好爽,好爽!三妹威武!”

“明明知道是假的,可看得我就是咬牙切齿,恨不得自己冲进去把那个项君暴揍一顿!”

“我只觉得每个人的演技都一流,这可是直播不是录播,一次就得过!”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感谢方家阿默打赏三妹100000点萌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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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怕,我养你。”——方家阿默。

忽如其来的飘红打赏,又让直播间静了三秒钟。

“土豪,三妹家第一只土豪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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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没想到我们家三妹有一天也混到有土豪临幸的地步了!”

“三妹一看就知道也是个大土豪好吗?”

方若华扫了眼屏幕,视线落在方家阿默这个名字上面,不用猜都知道这人是许默。

在直播间看到他这个大奇葩,方若华也不得不承认,虽然没有半点儿让他那简直如情话般动听的语言打动,谁知道那家伙又犯哪门子毛病,看了什么催泪言情跑这儿找存在感来了,但心中着实踏实许多。

看,这个直播间沟通的,的确是地球,是他们一家三口生活多年的家。

她和许默是初中和高中的同学,一开始也没什么交集,她学习中游,信奉勤能补拙,许默那是最出类拔萃的尖子生,学神,上课睡觉,下课发呆,考试从来不守规矩,答题有时候一口气写上七八种解法,有时候懒洋洋地就写个结果,照样全年级第一,全市第一,能把第二名比得想举刀自杀!

说来也是孽缘,老师眼瞎了,偏偏让她和许默同桌,同桌好长时间,发现这小子顿顿只吃半个馒头,加一小袋咸菜,或者两块儿红豆腐。

这孩子肯定家境困难,方若华不觉得自己是个圣母好人,但做人基本的同情心肯定有,眼看着他这样,心里不好受得很,于是难得地努力套近乎,天天带大份盒饭,辛辛苦苦帮许默补充营养还得顾及他的自尊心,说自己减肥,吃不了那么多。

许默也不知道拒绝,方若华给他什么,他就照单全收,后来还学会点餐了,再然后就登堂入室,晚上回家一起和夏芬煲的上好的汤。

再之后嘛——看看他今天打赏的利落劲儿就能明白,哪里像是家里穷的。

有一回隔壁班的班花跑过来说了一大通话,说什么天兰集团有个助学计划,能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出大学学费……

说的虽然是这个,但瞧班花通红的耳朵,缠绵的语气,她们一帮吃瓜群众一致认定这是班花春心萌动,等着他们共谱一段儿纯洁的校园恋情。

许默却一脸茫然地道:“你没钱上大学?需要多少?”一边说一边转头冲方若华道,“给我纸笔,让她写张欠条,大学四年四万差不多,凑个五万,不用利息,不谢!”

全班同学都愣住,那班花也傻了眼,到是没有生气,只有些尴尬,转身跑了。

许默还莫名其妙地很,也是从那之后,方若华才仔细探究了下,弄明白这家伙一点儿都不穷,似乎有很多大公司都上赶着给他送钱,要买他手里什么东西,他稍微漏一点点儿就比工薪阶层赚一辈子还赚得更多。

只是钱多钱少对这人来说还真没多大意义,从来不穿名牌衣服,不注重口腹之欲,身为一个男生,还不喜欢车,连懂都不懂,而且一年到头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房。

第十四章 稿子

方若华知道这人不缺钱,也没有戒掉给他带饭的习惯,许默还是家里的常客。【..】

等到上了大学,两个人因为时常在一块儿,就自然而然地被情侣了,许默少根筋,人家一说,他就真当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当时方若华也有点儿虚荣心,就没说破。

但是,让她和一个上了大学还一本正经地告诉别人,他的父母正在星星上旅游,每天都看着他的人真正交往,她还真有点儿压力,而且或许是两个人太熟悉的原因,方若华觉得自己不爱许默,也爱不起来,到是高飞这么一个大学风云人物忽然出现,而且对她很有兴趣的样子,没多久她就挡不住糖衣炮弹,高高兴兴和人家谈起恋爱来。

即便现在想想,方若华也没有觉得后悔,谁还没做过美梦?高飞可是天才,从个二流学校考到名校博士的天才,全校一半以上女生的梦中情人,远看就闪闪发光,手段也高,各种花样能让幸福得像公主,换别人也不会不答应。

至于后来冲动过去,婚姻失败,那得另说,就是门当户对,看起来特别匹配的夫妻,也可能离婚,眼下离婚还是什么稀罕事不成?

“三妹,你被土豪吓呆了?”

“发呆的三妹也美如画,话说刚才我好像看见只帝王绿的镯子,是我看错了吧?”

方若华回过神,干脆笑道:“今天再发发福利,带你们转一转民国的街巷。”

不看屏幕上一群嗷嗷嗷的叫声,让高智能隐形摄像头飞到半空中,随手拿起杂志来看,其中一份就是月报——也不知道她的现在如何,编辑应该已经看到了吧?

方若华带着一群粉丝漫步在小巷内,时不时就找到小饭店,甚至小摊去吃一点儿美食。

街对面就有一家酒馆,酒到是不怎么样,下酒菜却是颇为地道。

糖排骨最妙,颜色鲜艳,汁水十分香甜,方若华吃了一口忍不住眯了眯眼,一脸的餍足。

眼下这样的时代,人们大概才更珍惜一丁点儿的平安喜乐,至少方若华觉得,同坐在酒店里一边吃饭,一边喝酒聊天的老少们脸上的笑容惬意又温暖,好像把生活中那些痛苦忧伤绝望都暂时抛下了。

吃完这一顿,下一顿就没有着落!

方若华伤春悲秋一下,隔着屏幕,所有的粉丝们却只觉得女主播这是**裸地炫耀!

“好饿。”

苏行肚子咕噜噜,转身去泡方便面,没办法,做饭的阿姨还没来,他只能凑合了。

只是吃着方便面看人家啃排骨,吃螃蟹,那滋味简直不要太酸爽。

还有几个好美食的刷屏帮方若华继续拉仇恨——“虽然没有尝到,但看色泽,看三妹吃的这个样儿,绝对天然无污染,有一回我们家家宴,我三舅弄到据说是特供的好东西,比起这种也好不到哪里去!”

“三妹,需要群演吗,不要钱的那种。”

“能暖床,会卖萌,上过大学,物美价廉,只管饭就行了,三妹,求包养啊!!”

“三妹,女神!我的女神啊啊啊!”

“你们也太夸张了,这女的长得也就一般般,有钱了不起啊,有钱不去整整容,污染社会!”

“喷子,滚!”

“哪来的无脑黑,滚粗!”

世上永远不会缺少黑子,一群观众三下两下就把人给轰走。

隔着屏幕,许默盯着若华的脸,他一向分辨不出人的美丑,只知道若华是美的,和若华不一样的都是丑的,轻轻巧巧地点击键盘,很快就追踪到那个黑子的电脑,唔,若华说这样不好,不过,他也许可以说自己是为了救人才这么做?救人总是好事!

方若华一点儿也没被影响,这会儿摆脱掉项君,轻松得很,又因为知道屏幕后面有一个许默,心情更好,一边享受美食,一边显摆逗弄这帮观众粉丝,从来到这个小时空以后,一直不安宁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了许多。

此时此刻,位于阳城通万巷里的月报编辑分部内,老编辑徐峰进了门,照例搓了搓手脚,练了一套拳,把外套搭在衣服架上,慢慢坐下来开始审稿。

他今年四十有五,当编辑才当了**年,早年不是从事文字工作的,是个武夫,专门为人押镖的趟子手,不过后来受了伤,又蒙贵人看重,这才找到这么体面的工作。

也该他有福气,幼年时家境还好,上过私塾,后来拜的师父又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儒将’,虽然习武,却是书香门第出身,要不是没了科举,那也是能考进士的主儿,他收的徒弟,各个都是上午习武,下午和晚上读书,文武并重,徐峰不成才,书却没少读。

别看他曾是武夫,但徐峰在编辑部里面,却是个出了名的温吞人,感情还很丰富,当了**年的编辑,审稿还是不紧不慢,再幼稚的稿子,别人看得心烦,他也能认认真真看下去,只要有一丝闪光点儿,就不吝回信指导,所以整个编辑部,他审阅的稿件最多,当然,也最慢。

可是就算再慢……

整整三个小时捧着一份儿稿件看,还看得一会儿微笑,一会儿咬牙切齿,那就有点儿奇怪了。

前前后后编辑部七八个编辑,找了各种借口往他办公桌前面晃悠。

终于,徐峰擦了擦眼睛,把稿子收起来装到信封里,笑道:“陆先生,这儿有一份儿稿子给您看看。”

一群编辑:……

陆先生是谁?

那是柳半城的原配夫人,身为一个女子,在丈夫另娶小夫人之后,没有怨天尤人,也不肯留在柳家,还顺顺利利地把孩子带出来单独过,除了娘家家大业大势力大之外,她本身的能力也不可小觑。

陆先生在他们编辑部当总编,那是看在和报社老板是世交的份上,编辑们心里也有数,不是特别好的稿子,很少劳动到她,可是但凡她赞一句的新人作家,不多时都会功成名就。

最近的新锐诗人,名满江南的才子戴信芳,当初穷困潦倒,四处拿着投稿,陆先生无意中看到了他的稿子,就笑说他更适合写诗,不过还是收了他的稿子,还给他比给新人更高的价格,说是买他的未来。

没过三年,戴信芳果然成了著名诗人,到现在也对陆先生感激不尽。

“看来徐峰是淘到宝了!”

众人纷纷感叹。

第十五章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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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方家别墅

夜幕降临,周边一片漆黑,方家却是灯火辉煌,房顶上的大吊灯五彩斑斓,方肖隔着窗户向外看去,能看到满天的繁星,偶尔也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鸡鸣狗吠声,墙外边隐约还有嬉笑声。【全文字阅读..】

不少人领着孙子带着孙女,在墙外席地而坐,借着方家透出去的光亮,或聊天或下棋,还有年轻人津津有味地读书看报,有孩子拿着纸笔做功课,妇女借着灯光缝缝补补,好不自在。

其实庄子里铺设了电线,也有电灯,这地方原有一所教会中学,后来出了点儿事,学校搬迁,渐渐荒芜,不过各类设施还算齐全,方家庄正好建在此处,就占了个大便宜,虽然处于阳城近郊,各种设施却齐全的很,要不然方家恐怕还不敢这么灯火通明着,现在这电线可不好拉,没有门路,光排队就得等待漫长的时间,而且电费非常贵。

也正因为电费太贵,这电灯整个庄子上愿意用的人寥寥无几。

方家的别墅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家中一应电器都能自如使用,这电费也用不着交,到是省了不小一笔钱。

也幸亏地处偏僻,外人难至,否则这不交钱就能用的电,恐怕会很惹人眼!

“岁月静好。”

方肖幽幽道。

夏芬抬头看了他一眼失笑:“你这文人的酸臭气我看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看看你闺女,多知道珍惜时光,每天时间安排得密密麻麻,你到悠闲,天天去街上闲逛。”

父母逗咳嗽,方若华充耳不闻,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练习绘画。

以前是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还没那么多钱,而且当年正适合学习的时候,她年纪又小又爱玩,对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书法班上了一个星期,绘画班上了半个月,到是读了大学以后自学了一点儿素描,还很一般,连业余也不大算得上。

现在来了这类小时空,身上再也没有乱七八糟的担子,又不能上,而且脑子似乎比以前好使许多,学习不光不是负担,还成了乐趣,不学习做什么?

如今趁着无事,方若华的生活趋于规律。

每天早起五点起床,锻炼到六点,吃早饭,吃过饭到十点,将近四个小时读书写作,十点到十二点出门逛一逛,看一看这个已经消失的时代,十二点多吃饭,有时候在外面,有时候在家,下午如果顾长生在家,就是教学时间,顾长生不在,就接着读书,看报纸,写作,最近顾少爷很忙,三天里到有两天总看不见人影。

至于晚上,吃过晚饭后,则练习绘画,一直到十点半进入睡眠状态。

她喜欢画画,从小就喜欢,奈何小时候贪玩没有毅力,长大了后悔却找不到那样好的学习机会了。

这些时日,她过得相当充实,连开了几天的直播,那帮粉丝不光不觉得无聊,还钦佩至极,好多人都说要是上学的时候能有这种韧劲,说不得也能读名牌大学走上人生巅峰了,当然,想努力什么时候都不晚,以后可要改变改变生活状态,整天除了上班就是打游戏,看电影,玩手机的日子,未免太颓废了,健康的生活有益于身心!

叮叮咚咚,叮叮咚咚。

方肖和若华慢吞吞把视线收回,落在夏芬摆弄银元的手上,张了张嘴都没说话。

罢了,她喜欢就让她玩,老太太来到这个时代到是重返青春,越发的年轻活泼起来。

前两天若华收到了稿费,千字两元,一共得了八十块银元,连方肖都惊了,民国有些老百姓过得是真苦,饿死的不知凡几,可文人,读书人,过得也确实是滋润,同样是写文章,方肖当年在杂志上,报刊上发表,也就赚个烟钱,酒钱,女儿赚的不少,不过也多是辛苦钱,想赚得多,就要辛辛苦苦,日日夜夜地写作,看看现在,自家闺女轻轻松松写了四万多字而已,赚来的按照现在的购买力,足够普通人家一家三口滋滋润润地过上许久。

其实他们不太清楚,别看那些知名作家动不动千字五元,八元的,瞧着千字两元不算高,但千字两元这个价格,在阳城来说已经绝不是新人作家能拿的,一般新人能拿千字七角八角,那就是前途无量,方若华算是特例了。

“明天月报发行,咱们姑娘的应该要发出来了?”夏芬脸上露出一点儿古怪的笑意。

方若华还是低头画画,充耳不闻。

她这篇文写的时候确实用了心,但写完修改好寄出去,马上就淡忘了。

毕竟这篇不是为了她自己而创作,而是为了原主。

想到原主,方若华这么个冲淡平和的小姑娘也不免叹了口气,她不知道那个在大牢里‘出卖’丈夫的小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却知道作为项家的童养媳,方若华很敬重自己的丈夫,她不懂什么大道理,可她知道丈夫是读书人,读大学的,按照以前的说法,那就是个进士老爷,自己就是再苦再难,也得让丈夫安安稳稳地把书读完。

项君拥有的一切,全是原主连求都不敢求的东西,可她费尽心力想要抓住的丈夫,却轻而易举地舍弃她,恐怕没有半分不舍,在中,原主死去的时候,项君正在陪着谢冰心买胭脂,听到消息,也只是唏嘘了声而已,谢冰心到说了声可怜。

月报算是国内比较出名的刊物,读者很多,不少政商名流都有订阅。

阳城首富柳家,老宅坐落于城东开明路,可以说多半条开明路都是柳家的。

柳东来穿了件儿长褂,坐在躺椅上,左边石桌上摆着一残局,手里拿着杂志,细细看上面的一篇——“荆衣记?”

他向来没有附庸风雅的毛病,读书不多,也没有读报看杂志的习惯,因为月报现在是阿青任主编,他闲来就不免看看,男人嘛,年轻的时候贪花好色,到了半老的年纪,心思淡了,还是怀念原配。

老婆,老婆,那是老的更好!柳东来近些年才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原配才是真正的妻子,你有一房子的钱,她是你的妻子,你一文不名,她也是你的妻子,后头的那些年轻的,漂亮的,柔情蜜意的,说得再好听,对你好,看得也是你的钱!

第十六章 感怀

柳东来读了一段儿,觉得写得不错,他是没读过太多的书,可他觉得,这篇就是不怎么识字的老百姓听了,也会觉得好,里面有一股让人心动的味道。【全文字阅读..】

能从一介白丁,一手把柳家发展成如今的模样,除了早年靠了外家的势力以外,他本身也能力出众,性情坚韧,却惯常不懂什么叫伤春悲秋,这回读了这篇,居然也掉了三两滴眼泪。

他想起以前了。

阿青也是名门闺秀,阳城淑女,当年求亲的人能从阳城东边排队排到西边去。

他身份不够,打阿青的主意,手底下那帮人没有一个看好,就他那种大老粗,而且还是刚刚显露出点儿手腕,远算不上能耐的小商人,凭什么娶人家陆家的小姐?

可他也不知怎么了,还就是心里跟猫抓似的痒痒,那会儿真觉得要是娶不到老陆,以后的日子就再也没有滋味。

结果还真让他抱得美人归,阿青在家里是个说一不二的,她爹娘疼她的很,拗不过女儿,还是让女儿下嫁。

犹记得当年新婚夜,柳东来意气风发,得意得恨不得抱着媳妇狂奔三百里。

她是个贤惠人,嫁给自己之后吃了很多苦,他生意失败,她咬紧牙关自己动手做各种家务,伺候他穿衣吃饭,把他打理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那双拿笔的手,因为做针线活戳得伤痕累累,还跟着他去跑生意,去求家里的兄嫂们帮忙,后来民国了,开放了,她也离开家门,在饭局上替他挡酒,替他招揽客人,堪称贤内助。

有那么一段时日,他那般地努力,其实心里头最大的念想,是有朝一日能给阿青买一套配得上她的首饰,只是等首饰越来越多,钱也越来越多,阿青就老了,皮相再不是那么美,嘴也不那么甜,又来了能说会道的小姑娘,他也学会了在外面逢场作戏,恩爱夫妻的感情也就变了味儿。

在金思思出现之前,他并没有想过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去,更没想过让阿青难堪,但那会儿他被迷了眼,被金思思的美貌,被她洋学生的身份,还被她众多的年轻追求者堵住了心,蒙上了眼,于是他就失去了阿青和孩子。

“呵!”

柳东来摇了摇头,挤了挤眼睛,又恢复悠闲自在的模样,把杂志扣在桌案上,低声呢喃,“秀娘是个好女人,只可惜是个傻子,就不知她这个男人是精明还是愚笨了。”

“呵,毕竟是,虚幻的很,没准儿能有个好结局。”

月报上只刊载了上篇,写得温馨唯美,但他能从里面读出一股说不出的悲凉来。

柳东来笑了笑,男人的劣根性他知道,像秀娘那么任劳任怨的女人,男人一开始能念一点儿好,将来恐怕要嫌弃了。

“老何,下个月的月报别忘了给我拿过来。”念叨了一句,柳东来沉下心,又去看后面的评论,阿青给写的,足足写了两页版面,显然是爱得很,也是,他们夫妻生活多年,口味向来一致。

谢家大门前,项君牵着谢冰心的手,恋恋不舍,谢冰心也不舍得:“项郎……”一句话未完,泪水便滚滚而落。

项君伸手捻去晶莹的泪珠,脸上露出一抹森寒:“放心,我不会让你受委屈……”

谢冰心连忙掩他的嘴:“别

说!我就是有点儿难受……其实,跟她计较什么,她一个村姑,脑子里都是封建思想,又没读过书,是你们家的童养媳,如果不紧紧抓住你,她还怎么活,说起来,都是我不对,那天我不该避走,要是好好安抚她,跟她说清楚,她也不会那么绝望,绝望到连离婚这种话也说出了口,她跟你离婚,以后可怎么办,我们,我们不能害了她!”

项君脸上露出一抹苦意,用力把谢冰心拥在怀中:“你放心,我虽然和她没感情,可我也不是无情无义,以后她就是我的亲妹妹,我们项家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着她,就让她在我爹娘身边吧,我爹娘也习惯了她的陪伴和照顾,我不能给她爱情,可还是能给她一个家。”

两个人偎依在一起,窃窃私语,如胶似漆。

“对了,我写了一篇,就是写……我和你的爱情,等会儿你帮忙看看好不好,要是好,我就给报社寄过去,发表出来,让大家都看一看。”

项君顿时失笑,点头道:“好。”他终究还是舍不得走,两个人悄悄进了门,溜到谢冰心的院子里,院子里的花树都冒了绿芽儿,葡萄藤架子下面还放着画架。

“看什么呢?”

“……我在想,那天我帮你画的画,还是不够好,什么时候咱们再画,我帮你画一辈子!”

项君笑道。

谢冰心脸上一红,随手拿起小石桌上的杂志翻看,本来只是假装的,这一看,挑眉道,“陆老师居然也作评了,这是哪位大家有这么大的脸面?方三妹?没听过。”

蹙了蹙眉,脸上隐隐约约闪过一丝不快,她谢冰心算是阳城名媛,也曾托人给陆先生带过话,想要拜她老人家为师,可惜,一直以来,连陆先生的面也没见过一次,递过去的稿子,一向是有去无回,毫无音信,现在忽然冒出一个没听过的新人,一出现就是月报最好的版面,陆先生还亲自作评,她怎么会舒服?

面上却只是长叹一声:“看来陆老师也沦落了,这不知是哪个权贵家的千金写东西玩呢!”

带着几分嫌弃,谢冰心很随意地靠在项君怀里,读了起来,项君也贴着她的后背看。

这一读,两个人都有些不自在,不过,写得很好,两个人都要承认。

文章这种东西,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谢冰心有点儿不服气:“我要写,写得比她好,她这东西,都是些下里巴人的玩意儿,文笔是不错,可没有道理,还童养媳呢,这不是宣扬老封建思想?女人难道只能在家里伺候公婆,照顾丈夫,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生活了,这都什么!”

项君半晌没有说话,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有点儿不自在起来,总能从里看到些莫名的影子。

第十七章 读书

月报每月发行一次。【最新章节阅读..】

《荆衣记》的上篇发表出来,读者们对其评价很高,就连很多大家族的夫人,太太们,平日里读报刊多为附庸风雅,对这一篇也是极为看好,还难得写信给杂志社,编辑部这边光各种信件就收得手软。

陆先生又一次写了长篇的评论,还邀请了好几位大家来作评,对的评价都很高。

当然,私底下也有些评论家对这篇很不看好,说是什么开历史倒车,宣扬封建传统思想,赞美童养媳什么的,还说是在女的紧要关头,这篇别有深意,让人不得不警惕。

此种言论还挺有市场。

编辑部那边到不怎么当回事儿,徐峰经验丰富,一看就笑道:“由着他们吵,吵才能吵高了销量嘛。”

真正读懂了荆衣记的,都不会说这种屁话,不说故事情节,只是品位书中细节,他就读到了作者的博学多才,还有超乎想象的进步思想。

比如说女主在监狱里做得那个梦,在梦中对菩萨吟诵的那首诗,梦中秀娘一首致橡树,她向往的平等,独立,尊重的爱情跃然纸上。

“等咱们下篇出来,这种话就不会再出现,如今吵得越热闹,以后方三妹的名气就越大,大家可以准备庆功宴了!”

编辑部里的众人登时都笑,回头忙忙碌碌地准备下一期的发行。

这日,谢冰心和项君参加个读书沙龙,是项君和一群学生朋友一块儿组织的。

前些时候项君出事,好长时间都心神不宁,躲躲藏藏,现在平安,这类聚会他还是非常热衷参与进去,这一次,更是带着谢冰心一起。

都是年轻学生,正是慕少艾的年纪,谢冰心是个美人,还是个很有气质的大美人,一出现立即便成为焦点。

“这是我写的,还请各位雅正。”

谢冰心自以为写得不错,一篇爱情——《我和他》,讲的就是她和项君的爱情故事,描绘得非常唯美,她那种想被珍视,想被爱怜的感情都表现得还算深刻。

一帮学生纷纷吹捧,谢冰心的文笔虽然稚嫩了点儿,可这种文艺范,文青们还是愿意读一读的。

一边读一边说话,互相搭台捧场,说着说着就说到月报的《荆衣记》来,没办法,最近就是这篇最火热,喜欢的不喜欢的,总,不聊这个话题,就好像落伍了似的。

谢冰心本来还很矜持,一提起荆衣记,心里就有一股火,勉强压下去,到底还是压不住,话里话外不免透露出几分轻蔑,脸上却还有十分的担忧:“方三妹写这些东西,因循守旧,若让老百姓读了,怕会有不好的风潮,哎,陆先生一世英名,是我们女子追求进步的领路人,可别因为这个方三妹,再名声受损!”

周围几个年轻人登时面面相觑,噤若寒蝉,没一个人再吭声,唯独项君应和了两句,项君钟情于谢冰心,自然不会反驳自己喜欢的人的话。

两个人说了半天,转头看别人都躲在一边窃窃私语,项君不禁皱眉:“怎么了?”

“呃,没什么……”

几个同学对视一眼,想了想,还是把一份今天新出来的月报递过去。

“项君,不知道你看过没有,先看看再说!”

项君神色一动,接过来,还没有打开,脸色就变了变,封面上大大的‘荆衣记’三个字,出现在最显眼的位置上——沐丝小姐强烈推荐!当代女青年必读书目!

无数夺人眼球,夸张至极的评价,让项君和谢冰心都变了脸色,强忍着不悦,打开报刊,翻到荆衣记下篇,读了起来,一开始,项君的表情还算平静,但读着读着,脸上就浮现出一抹惊愕。

谢冰心的心里更是五味杂陈,十分古怪。

别人也就罢了,她和项君心里有鬼,一读这篇就浑身不自在,上篇还好,秀娘这样的角色数之不尽,但是到了下篇,项君实在忍不住要对号入座——这分明写得就是方若华的故事!

“不可能!”

谢冰心深吸了口气,“是巧合罢了。”

是啊,方若华哪里有本事写,还写出这样能让陆先生几位大家都交口称赞的!

别管项君二人怎么想,反正月报这边发行量大幅度提升,读者们普遍反响很好,因为这个,方若华的稿费还提升到了千字五元,这是相当不错的稿费了。

编辑部

徐峰哼着小调洗了把脸,刚刚练完拳,身上的汗水还没有下去,脸上就显得红光满面,一群编辑嘻嘻哈哈。

“徐哥,你今天去见那个方三妹?你要带小姚去吧?太偏心了。”

“就是,我们也想出公差啊!”

编辑部这边工资还可以,但是出公差有补贴,而且伙食费,车马费还给报销,尤其是这回不用出远门,大家伙都想去。

而且做编辑的都有了经验,看作品不说十成十知道未来前程,但也总能**不离十。

像方三妹这般的,就是有前途的那种,文笔才华足够,更要紧的是有贵人相助。

就说如今,不过月余,方三妹之名就在阳城传开了,她就是远远算不上什么大作家,也在这个作家圈子里留了一点儿名声,不至于让人一问三不知。

当然,主要还是陆先生的功劳,否则文人相轻,她这区区一篇,还真算不上什么。

可幸运有时候对一个人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方若华也挺高兴的,四个飞行摄像头飞出,一家三口坐在餐桌上看直播,足不出户,就能知道各方面的反应。虽然没有络,这会儿到也有点儿能直接和读者交流的氛围。

“不得了,我们姑娘说不定能流芳千古了。”

“流芳不流芳到无所谓,看见项君的脸色,我就想喝上一杯。”

方若华以前很少发脾气,可性子再好,也不是个木头,冰块儿,在大牢里受了那么长时间的罪,这会儿看到项君不痛快,她就高兴。

一群粉丝也看得挺开心——“演员演技都不错嘛!”

“看看谢冰心那副孔雀开屏的小模样,演的真好,怎么样,你们这帮男人难道看了就没有心痒痒的感觉?”

“咳咳。”

“咳咳咳,朕表示想看三妹掉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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